字体 (消歧义)
字体、字型、字形、书体等词容易混淆,它们可以指:字体(英语:typeface):一整套具有相同设计特征的字形,系一个或多个字型的一个或多个尺寸的集合。
字型(英语:font):一套具有同样样式、字重和尺寸的字形。
计算机字体(简称:字体;台港称电脑字型,台港简称字型;英语:computer font;英语简称:font):包含一套字形和字符的电子数据文件。
字形(英语:glyph):单个字的形体。
楷体、隶书等可能会被非专业用户称为“字体”,其并非一种字体,而是多种字体的一类风格。
汉字字体风格之中的书法手写字体风格又称“书体”。
汉字的繁体简体的性质可能会被非专业用户称为“字体”,其并非“字体”,而是两种汉字书写体系。参见繁体字与简体字如下。
繁体字与见简体字:
简化字、简体字,是现代汉字中最基本的字元之一,与另一体系繁体中文相对,是中国大陆、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标准字体。
简化字工程开始于1955年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起并推广。1964年发布的《简化字总表》中收录约两千二百余个简化字。
自1976年起,新加坡教育部发布的汉字简体字表与中国大陆的简化字完全相同,因此,简化字的使用也传至马来西亚、新加坡等东南亚华人地区。
1977年文字改革委员会曾颁布二简字草案,但因为此时中国公民识字率已经很高,原有的简化字已经广泛使用形成习惯,故二简字反而增加了识别和学习成本,最终于1986年被叫停后正式废除。
目前2013年版本的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中收录的简化字是中国大陆地区最新的简化字规范,其中约有简化字两千五百个。
繁体中文(台湾常称正体中文或繁体中文),在欧美称之为传统中文,作为现代汉字中最基本的字符之一而保留至今,与另一体系简体中文相对。
“繁体字”一词起源于汉字简化运动,以方便区别后来的简体字。
繁体字的字体始于1800年前的2世纪,在汉朝的王次仲创立楷书之时就趋于稳定,其中大部分的写法、造字方式和字意在这之后的历史中就很少再发生改变,是汉朝时代至中华民国时代的全中国通行字体,也是现今台湾、香港和澳门的标准字。